孔子在《易經》中指出:“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苯ㄔO服務型政府,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惠及全國人民、福澤子孫后代的大事業,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為完成這一事業、實現這一目標,迫切需要從戰略高度對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進行深入系統的研究。惟其如此,才能準確定位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戰略目標和戰略重點,科學闡明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具體路徑。
一、建設服務型政府戰略:目標與重點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今天,建設服務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它有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有助于提高居民消費率,擴大內需,使內需成為驅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它能夠從整體上提高國民素質,為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奠定堅實的人力資源基礎;能夠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激發經濟社會的內生動力,促進經濟社會提質增速和協調發展;能夠維護最基本的社會公平正義,為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奠定更加堅實的政治基礎和社會基礎。
1. 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戰略目標
科學確定戰略目標是科學制定和有效實施戰略的核心。依據我國現代化建設的總體戰略構想,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戰略目標可分為近期目標、中期目標和長遠目標。
近期目標是:到2020年,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和行政體制改革總體目標實現之時,我國應建成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應人民群眾基本公共需求的服務型政府。在這一階段,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主要任務是“?;尽?、 “兜底線”、“補短板”、“全覆蓋”,使城鄉居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中期目標是:到2030年,在初步建成服務型政府的基礎上,再經過10年的努力,建成體制機制比較完善、具有較高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的服務型政府。在這一階段,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點,應放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和質量,確保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長遠目標是:到2050年,當基本實現現代化之時,我國應建成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與中等發達國家相當的服務型政府。
為使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戰略目標可操作、可比較、可評估,需要對其進行分解和細化,形成有機統一的目標系統。這一系統包括:(1)服務結果目標,如基本公共服務的覆蓋面、基本公共服務的水平度、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基本公共服務的均衡度、基本公共服務的可持續性、公眾滿意度。(2)服務能力目標,如政府職能轉變是否到位、政府組織結構是否優化、政府支出結構是否合理、行政運行機制是否健全。(3)服務流程目標,如服務流程的透明度、民主化、規范性、便利性,等等。
2.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戰略
基本公共服務是指覆蓋全體公民、滿足公民對公共資源最低需求的服務,是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純公共服務?;竟卜站然侵溉w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其核心是機會均等,而不是簡單的平均化和無差異化。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矯正中國發展失衡的需要,是對人類基本權利的保障。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助于中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有助于消除貧困和實現社會和諧。
國家“十二五”規劃將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作為一項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這是政府治理理念的重大轉變。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一步提出明確的要求。當前亟需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推動政府從經濟建設型轉向公共服務型,這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由之路。為此,(1)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引領政府職能轉變。要管好政府“閑不住的手”,將不應由政府承擔的事務轉移出去,做到“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的主導作用。(2)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體系。根據“十二五”規劃對基本公共服務范圍的界定,制定完善全國及各省級層次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設備、人員及日常運行標準,并給予相應的財力保障。(3)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改革財政體制,實現財力與事權相匹配,在完善分稅制的基礎上盡快依法確定各級政府的事權責任,以均等化為旨向完善公共財政體制,從“激勵型”財政體制轉向“均等化”型財政體制;完善促進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均等化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4)完善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法律法規體系,盡快出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
3.將黨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建設上來
為積極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更好發揮政府在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作用,切實解決經濟建設和社會建設“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問題,迫切需要將黨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建設上來。這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戰略重點之一。
“社會”一般分為“大社會”、“中社會”和“小社會”。我國社會建設滯后不僅僅是“小社會”含義上的社會建設滯后,而是“中社會”含義上的社會建設滯后。因此,必須從“大社會”著眼,從“中社會”著手來謀劃和推進社會建設。
所謂從“大社會”著眼,即站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高度來思考、謀劃社會建設。所謂從“中社會”著手,其主要內容除了“小社會”含義的社會建設之外,還包括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1)積極推進政治建設。核心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通過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為此,應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在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同時,大力加強法治建設,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法治觀念,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更加注重發揮法治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參見黨的十八大報告第五部分。(2)積極推進文化建設,重點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質和全民族的文明素質,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與此同時,還必須加強思想文化創新,在借鑒和吸收人類文明成果的基礎上,創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新質態的文化,并用這一文化塑造中華民族的現代人格,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奠定思想文化基礎。(3)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自然基礎。生態環境遭到破壞,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就會陷入艱難的境地,人的健康、生活質量的提高和可持續發展就會面臨巨大的壓力和挑戰。面對資源環境的嚴峻形勢,必須按照黨的十八大報告的要求,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全面促進資源節約,加大自然生態系統和環境保護力度,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4)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基礎,將社會建設的重點轉移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上來。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通過深化社會體制改革,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和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只有這樣,才能激發社會的活力和創造力,使社會活力和創造力成為市場活力的源頭活水。
4.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
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另一戰略重點是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政府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必然要求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所謂政府治理現代化,即適應現代化建設的基本趨勢和要求,實現民主治理、分權治理、科學治理、依法治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1)推進政府治理民主化。政府治理民主化是世界大潮流,是政府治理現代化的本質特征,既包括協商民主,也包括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是治事的民主,選舉民主是治權的民主。不能治好權,難以治好事。因此,必須從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上健全協商民主,做實選舉民主, 使人民真正當家作主,使權力真正為民所用。中國通向民主治理之路是:頂層設計,科學規劃;改革體制,完善法治;變革文化,重塑人格;開展試點,總結經驗;基層啟動,逐級上移。(2)推進政府治理分權化。政府治理分權化是政府治理現代化的基礎和前提。合理分權能夠為民主治理搭建寬廣的平臺,能夠有效防止權力的過分集中和專斷,是把權力裝入制度籠子里的必要條件。為此,必須調整和優化權力結構,在依法明確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權力界線的基礎上,依法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權限,實現由高度集權管理向合理分權管理轉變。(3)推進政府治理科學化。政府治理科學化,從本質上來說,就是政府治理要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防止和克服“長官意志”。為此,需要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改革相關的體制和機制,充分發揮智庫的作用,切實提高智庫的質量和效能,暢通決策外腦與決策主腦的溝通渠道。(4)推進政府治理法治化。政府治理法治化是政府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它要求政府嚴格依法履行職能,依法行使權力,依法規范行為,自覺接受違憲違法的審查監督。如果政府出現違憲違法、侵權和不作為行為,政府及其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